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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深圳社保 人气:0 时间:2023-01-31 来源:网络
(深圳住建局发文:因疫情断缴社保不影响购房资格)
允许视疫情防控情况现场开盘、开放线下售楼处,实现房屋交易全流程线上化,加快商品房网签进度,房企可向监管银行申请解冻不超过预售资金总额的20%等等。
3月11日,深圳市住房建设局出台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房地产企业加快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共计提出九项措施,解决当前受疫情影响企业面临的主要问题。其中还规定,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鼓励各银行机构灵活调整住房按揭贷款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合理调整逾期信用记录报送。另外,本地疫情期间非深户居民购房者无法按时缴纳社保,视同连续缴纳社保,其断缴、补缴情形不计入购房社保要求审核。
深圳市住建局强调,《若干措施》在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基础上,以应急支持为导向,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手,按照有针对性、可操作性、有效性原则,解决当前受疫情影响企业面临的主要问题,并不影响深圳房地产调控政策。深圳仍然严格执行2016年以来的限购、限贷、限售、限价等政策,仍然有条不紊地推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工作。此外,房地产发展长效机制工作也在加快推进,未来深圳将通过住房制度深化改革,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这次《若干措施》中的九条措施为:
一、对已批未开盘、已批在售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允许视疫情防控情况现场开盘、开放线下售楼处。企业需保证防控机制到位、员工排查到位、设施物资到位、内部管理到位,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现场开盘活动、线下售楼处看房活动,应采取预约方式,分时分批有序进行,各区住建部门要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销售活动加强现场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推进房屋线上交易系统建设。升级改造深圳市房地产信息平台,积极推动商品房签约、抵押登记、产权登记、税费代征代缴、房地产拍卖等业务线上办理,实现房屋交易全流程线上化。
三、加快商品房网签进度。简化业务流程,采用“即报即签”方式缩短网签时间,提高商品房网签效率。
四、缓解企业短期资金压力。申请预售的商品房项目,不再要求提交项目资本金余额证明。具备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的企业,在保证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建筑工程款等项目相关费用按期足额支付前提下,可向监管银行申请解冻不超过预售资金总额的20%;房地产一级开发企业下属项目公司,母公司承诺对其权利义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可向监管银行申请解冻不超过预售资金总额的20%。
五、顺延项目交付时间和开发资质办理时间。受疫情影响不能如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原确定的交房日期可根据本地疫情结束时间顺延。受疫情影响导致房地产开发资质(一级除外)不能在有效期内办理核升、延续的,视同原资质继续有效,可在本地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按规定申请办理。
六、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鼓励各银行机构灵活调整住房按揭贷款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合理调整逾期信用记录报送。
七、本地疫情期间非深户居民购房者无法按时缴纳社保,视同连续缴纳社保,其断缴、补缴情形不计入购房社保要求审核。
八、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统一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计税毛利率。
九、增加居住用地供应。切实拓展居住用地供应渠道,通过增加建设用地、盘活存量用地、各类用地配建、公共设施综合开发等,多渠道增加住房有效供应,平衡供求关系。
【记者】李斌
【作者】李斌
【来源】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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