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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起深圳市执行新社保缴费基数,社保扣费服务已恢复

栏目:深圳社保 人气:0 时间:2023-01-30 来源:网络


7月起深圳市执行新社保缴费基数,社保扣费服务已恢复

(7月起深圳市执行新社保缴费基数,社保扣费服务已恢复)

  来源:读特

  7月28日,记者从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获悉,广东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已经出炉,从今年7月1日至明年6月30日,深圳各项社保缴费基数和待遇偿付基数也随之调整,涉及到2020年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分别按7647元、元/月计算。

  养老保险方面,按规定,职工每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其上月工资总额,最高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7647元的3倍(即元),最低为深圳市最低月工资标准2200元。深户与非深户职工个人缴费比例都为8%,单位缴费比例分别为15%和14%。

  失业保险方面,缴费基数没有变化,仍然是深圳市最低月工资标准2200元,缴费比例为1%,其中单位比例0.7%,个人比例0.3%,也就是说个人每月需要缴纳失业保险费6.6元。记者获悉,2018年12月至2022年4月,我市失业保险费率阶段性降低,单位缴费比例由1%将至0.7%,个人缴费比例由0.5%降至0.37%。

  对于工伤保险,根据行业类别分为八档基准费率,分别为:0.14%、0.28%、0.49%、0.63%、0.66%、0.78%、0.96%、1.14%,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阶段性下调50%。个人无须缴费。

  记者获悉,此前市社保局自7月1日起暂停办理单位及个人7月当月社保费提前缴费申请、趸缴登记等业务,目前已经全部恢复。单位7月份的社会保险费已于本月26日起批量进行扣费,个人缴费人员7月份的社会保险费已于本月24日起批量进行扣费。

  (原标题《7月起我市执行新社保缴费基数,社保扣费服务已恢复》)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庄瑞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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