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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人才引进 人气:0 时间:2023-06-24 来源:网络
(宿州市2022年引进紧缺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栽树工程,充分发挥人才在推进“人才强市”战略中的重要作用,推动更多人才汇聚宿州,助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拟面向全国部分重点高校和国(境)外知名高校定向引进一批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1.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世界排名前200名的国(境)内外高水平院校(参考Q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本科、硕士毕业生。
2.取得国(境)内外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且本科为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世界排名前200名的国(境)内外高水平院校毕业。
3.国(境)内外高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
在职期间读研、定向培养、委托培养、专升本、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和毕业后申请第二学位的毕业生不列入引才范围。
二、引进岗位
三、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综合素质较高,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引进人才在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1年试用期)。
3.全日制本科生的年龄要求在25周岁及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其中25周岁及以下指1996年5月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4.本科、硕士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博士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因疫情影响未能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视实际情况延期。)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有治安刑事处罚记录,或有回避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6.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
7.已在宿州市(含县区)就业的人员不列入本次引进范围。
四、引进程序
本次紧缺人才引进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分配和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采用网络方式报名,符合条件人员于2022年6月6日9:00至6月22日16:00登录宿州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逐项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
由市、县区组织部门牵头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岗位招考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核人员的比例应达到1:3,未达到比例的,相应调整职位招考计划数。如人数较多,采取比选方式择优确定面试人选。报考人员报名后可及时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6月23日12: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于6月24日16:00前改报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从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资格审查表。
(二)资格复审
面试报到前进行资格复审。面试对象需现场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海外取得学历,应提供教育部学位认证书);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原件);2022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携带加盖学校公章的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按时毕业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48小时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等。
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考全过程。经审查,对不符合政策规定要求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根据通过资格复审人数,确定面试分组。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实际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或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考生参加面试不收取费用,同时,按来宿单程交通票据的2倍补助往返交通费,补助不超过火车硬席、高铁/动车二等座、飞机经济舱标准,每人合计最高不超过1500元。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引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程序。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引进所需的相关材料,将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五)公示、分配和聘用
综合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引才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者,统筹考虑其学习经历、专业背景等因素,根据人岗相适原则,分配至市直和县区直事业单位相关岗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引进。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相关待遇
1.引进人员纳入事业编制,薪资根据单位性质按照统一核定标准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对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可按管理7级、管理8级定岗或给予相应待遇;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市直事业单位本次引进的博士、硕士、本科人才分别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1200元、800元生活补贴,在宿无自有住房的,分别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800元、500元住房租赁补贴,补贴期均为3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且在宿购房的,分别按照每人30万元、10万元、6万元标准给予购房补贴。各县区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补贴按照本县区政策执行。
3.引进人才由市、县区组织部门和所在单位共同管理和培养。人才引进后,经考核工作实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任职或评聘专业技术职称,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优先调任,并纳入优秀年轻干部队伍管理。紧缺人才通过调任、招录、招聘等方式转变身份后,不再享受相应待遇。
六、其他
1.宿州市2022年引进紧缺人才考试期间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
2.相关人才引进信息在宿州市人民政府网、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宿州先锋网、宿州人才工作网等网站公布。本次引进人才不指定辅导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辅导培训班。
3.本公告中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57-(宿州市委组织部)
0557-(埇桥区委组织部)
0557-(萧县县委组织部)
0557-(砀山县委组织部)
0557-(灵璧县委组织部)
0557-(泗县县委组织部)
本次紧缺人才引进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57-;0557-
上述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宿州市情简介
2.高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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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宿州先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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