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资讯网落户一对一咨询服务
栏目:积分入户 人气:0 时间:2024-09-25 来源:网络
(深圳积分入户专利加分项传来好消息:《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来啦!)
【导读】我们知道,在深圳积分入户加分项中有一项是关于专利的,近日,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发布了一则《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通知》,其中就提到了专利奖的内容,各位有才的朋友现在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除此之外,小编为还为各位想要积分入户深圳的朋友带来了深户积分入户测评,快来测测自己能否入户吧!
《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是市政府2016年11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按规定到2021年11月到期。近年来,《奖励办法》对于我市科技奖励和科技创新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因此为了激励在我市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组织,调动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科技创新,推动科技进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和产业创新高地,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26号)、广东省和深圳市有关规定,结合深圳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2022年深圳专利入户条件有多内卷,提前了解!
>>>深圳专利入户加分细则:发明专利或将不累积加分
>>>专利加分!深圳发明专利可以加多少分?
>>>2022年积分入深圳户籍专利加分政策
《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政策解读
《办法》共三十三条,分为总则、奖项设置、提名、评审与授奖、奖励经费与监督管理、附则五章。第一章包括第一至四条,规定了目的依据、实施原则、市奖励委组成和职责;第二章包括第五至第十六条,规定了市科学技术奖奖项、各奖项授予条件、授奖项目总数及各奖项数量;第三章包括第十七到第二十四条,规定了提名制度、提名单位和个人条件资格、奖项评选组织单位工作流程和证书和奖金颁发;第四章包括第二十五条到第二十九条规定了奖励经费安排、对被提名人或者组织、提名科学技术专家或者组织和评审有关工作人员的监管要求;第五章包括第三十条到第三十三条,规定了该办法的兜底条款和生效日期。
政策要点
(一)加强科技奖励的导向性、公正性和荣誉性。强化市科学技术奖与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重大战略需求的紧密结合,加大对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成果的奖励力度;坚持公正性、荣誉性,重在奖励真正作出创造性贡献的科学家和一线科技人员;宣传和表彰市科学技术奖获奖者的突出贡献和创新精神,加大对科技奖励的监督惩戒力度,禁止使用市科学技术奖名义牟取不正当利益。
(二)实行提名制。改革现行由自行申请报奖和推荐单位推荐相结合方式,实行由专家学者、组织机构、相关单位提名的制度。提名制在坚持政府主导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专家学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团体的积极性和专业性,突出了科技奖励的学术性,丰富了优秀项目来源。
(三)扩大授奖名额。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三大奖授奖名额由74项扩大至100项。七类奖项授奖总额由现行的不超过124项扩大至不超过150项。
市科学技术奖设以下奖项:
(一)市长奖;
(二)自然科学奖;
(三)技术发明奖;
(四)科技进步奖;
(五)青年科技奖;
(六)专利奖;
专利奖授予专利已获授权且仍在有效期内的专利权人。
提名专利奖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专利权稳定,专利技术水平高,原创性强,对促进本领域的科技创新有突出的作用;
(二)专利已实施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环境效益;
(三)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
(七)标准奖。
(四)放宽青年科技奖年龄。青年科技奖年龄由现行的不超过35周岁改为不超过38周岁,与中国青年科技奖更好地衔接,支持我市青年科技奖获得者争取更高的科技荣誉。
(五)优化科技奖励项目,整合科技进步奖。参照国家和广东省科技奖的做法,完善科技进步奖成果具备的条件,不再分设技术开发、社会公益和重大工程三类项目。
(六)完善标准奖定义,增加团体标准,明确授予标准起草人。2018年新修订实施的《标准化法》确立了团体标准的法定地位,市标准奖增加了团体标准类型,同时标准奖授予延伸至起草人。
(七)健全科技奖励诚信管理制度。明确了申请人或组织、提名专家学者、组织和工作人员、评审专家等各奖励活动主体应遵守的评审纪律,加强科技奖励诚信体系建设。
(八)明确科技奖奖金的享有机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参照国家和湖南、浙江等地的做法,明确奖金由获奖者或者团队成员所有,应当按照实际贡献合理分配,免交个人所得税,以体现奖金的激励价值。
以上就是深圳积分入户专利加分项传来好消息:《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来啦!的全部内容,更多深圳获奖表彰人才资讯,本网还将会继续关注。
扫描上面二维码,微信咨询
落户咨询热线:133-7767-2635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经本站整理和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和学习之目的,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