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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最新最全深圳各区积分入学政策变化汇总!!

栏目:积分入户 人气:0 时间:2024-09-01 来源:网络


2020最新最全深圳各区积分入学政策变化汇总!!

(2020最新最全深圳各区积分入学政策变化汇总!!)

  有的图上传不了,可以看链接里的

  2020最新最全深圳各区积分入学政策变化汇总!!

  最近深圳的宝安、盐田、南山、罗湖、坪山等几个区都发布了2020年积分入学的新政策前两天又有一个区发布了新的入学积分办法就是龙华区值得注意的是新积分办法明确了小产权房、租房但没办租赁凭证的都属于其他类住房(注:集体宿舍、自建房等就是这一类,能申请学位,但不按时长加分)下面小易带大家了解详细情况(文末附2020年各区的积分入学变动)

  龙华区

  2020年3月6日,龙华区教育局公布《深圳市龙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办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

  龙华积分办法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

  ▼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0年3月6日-3月16日二、反馈方式征求意见期间,各单位或个人如果有意见可通过填写问卷和电话的方式进行反馈。根据国家、省、市信访局有关通知要求,疫情期间各级各部门信访接待场所暂不接待来访群众,建议群众通过以上方式反映诉求和意见。

  积分计算标准新变动

  其实对比现行积分办法和新积分办法(意见稿),会发现变化还是非常大的,主要变动的地方体现在以下这些地方:

  (一)调整了积分和加分分值

  1.计生积分(含大学区)政策内或全面二孩拟不再加分,独生子女加2分。详情:计划生育积分项目有大幅调整,只留下独生子女一种加分情况,市卫健部门对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家庭计划生育信息核验结果为独生子女的,加2分;其他情况不加分,大学区的计生积分也是如此。计生审核以家庭为单位。

  2、住房积分(深户)将原来每月1分的积分分值按比例调减为原分值的十分之一,即调整为每月0.1分。详情:自购商品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申请学校学区内购商品房或安居商品房,家庭合法产权份额在51%以上,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购买日期每满一个月加0.1分,商品房或安居商品房购房合同不积分。租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申请学校学区内租房且能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或《公共租赁房合同》,按签发日期每满一个月加0.1分,其他类住房不积分。

  3、社保积分(非深户)将原来每月1分的积分分值按比例调减为原分值的十分之一,即调整为每月0.1分。详情:按照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必须同时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险种)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积分,以连续不中断同时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月数作为积分月数,每满1个月加0.1分,补缴时间段不纳入计算连续缴费月、不纳入积分。

  (二)增加了加分项目

  1、新增户证加分

  深圳户籍:(户籍时长加分)

  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深圳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积分,每满一个月加0.1分。

  非深户籍:(居住证时长加分)

  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积分,每满一个月加0.1分;

  如果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一方是深圳户籍的,经申请人申请,可以以父母一方户籍迁入深圳的时间计算积分,每满1个月加0.1分。

  2、新增基础分

  在学位类型的基础上,每类设置统一的基础分为60分。

  具体学位类型划分见下文积分办法。

  龙华区积分入学办法(意见稿)

  一、学位类型划分

  根据申请学生户籍和住房情况,学位类型共划分为6类。

  第一类:龙华区户籍,学区内商品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商品房,且产权份额在51%以上,下同)或祖屋(提供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股权证》、房屋合法有效证明、所在股份合作公司证明,下同)或安居商品房。

  第二类: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内商品房或祖屋或安居商品房。

  第三类:龙华区户籍,学区内租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已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下同)或公共租赁房或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集体宿舍等,下同)。

  第四类: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内租房或公共租赁房或其他类住房。

  第五类:非深户籍,学区内商品房。

  第六类:非深户籍,学区内租房或公共租赁房或其他类住房。

  二、积分办法

  学位积分由基础分和加分两部分构成,加分按深圳户籍学生和非深户籍学生分别进行。

  (一)基础分根据申请学生的学位类型情况,统一设置基础分为60分。

  (二)加分项

  1.深圳户籍(1)居住情况加分①商品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申请学校学区内购商品房或安居商品房(要求为住宅用途商品房,产权份额51%以上),按取得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上购买日期每满1个月加0.1分,商品房或安居商品房购房合同不积分;②租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申请学校学区内租房且能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或公共租赁房合同),按房屋租赁凭证(或公共租赁房合同)签发日期每满1个月加0.1分,其它类住房不加分。积分不封顶。

  (2)计生情况加分市卫健部门对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家庭计划生育信息核验结果为独生子女的,加2分;其他情况不加分。计生审核以家庭为单位。

  (3)户籍情况加分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深圳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积分,每满一个月加0.1分。积分不封顶。

  2.非深户籍(1)社保情况加分按照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必须同时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险种)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积分,以连续不中断同时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月数作为积分月数,每满1个月加0.1分,补缴时间段不纳入计算连续缴费月、不纳入积分。积分不封顶。

  (2)计生情况加分市卫健部门对申请入学儿童、少年的家庭计划生育信息核验结果为独生子女的,加2分,其他情况不加分。计生审核以家庭为单位。

  (3)居住证情况加分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积分,每满一个月加0.1分;如果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一方是深圳户籍的,经申请人申请,可以以父母一方户籍迁入深圳的时间计算积分,每满1个月加0.1分。积分不封顶。

  3.积分计算截止日期学位申请当年的3月31日止。

  什么是大学区?

  可能有些家长搞不清大学区,所以先解释下龙华大学区,简单来说:

  如果你家房子对应的学校是以下几所,那么就属于大学区招生范围,就按大学区专门的积分办法来算积分;

  2019年,龙华龙华民治片区小一选取民顺小学、龙华区实验学校、深圳市高级中学(集团)北校区、教科院附属实验学校4所学校。

  初一选取民治中学、龙华区实验学校、深圳市高级中学北校区、教科院附属实验学校4所学校试行大学区招生点。

  如果不是,那就按照上面的积分办法来算。

  罗湖区

  

  非户籍儿童父母自购住宅可加分

  罗湖区在1月13日发布了《罗湖区义务教育学位申请分类和积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向市民征求意见。

  从意见稿来看,主要在以下地方有不同:

  一、调整了积分和加分分值

  1、分值降低

  将积分和加分项目的分值按比例调减为原分值的十分之一。

  详情:

  (1)深圳户籍购房从每满1个月积3分,调整为积0.3分;租房从每满1个月积2分,调整为0.2分。

  (2)对非深户籍申请儿童父母(监护人)累计连续缴交社保(养老+医疗)时间,在满一年的基础上,由每满1个月积1分,调整为0.1分。

  (3)非深圳户籍儿童父母为深圳户籍或双方有居住证(或一方有居住证另一方为深圳户籍)由原来加20分调整为2分;

  (4)实行大学区招生的地段,申请原地段学校的A、B类由原来加30分调整为3分;

  C、D类由原来加10分,调整为1分。

  2、计生加分根据全市招生工作部署,全市计划生育积分统一标准,独生子女加1分,取消非独生子女家庭加分。

  二、增加了加分项目

  按照梯度赋权,适当优先安排父母双方在深圳“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和来深服务年限长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入学的指导思想,对非户籍申请儿童增加了个别加分项目:

  1、增加非深户住房加分非深户籍儿童父母住房为自购住宅类商品房或租房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红本)加1分。

  2、社保+居住证加分父母同时在深圳缴交社保(养老+医疗)加2分(单亲家庭加1分);居住证和社保二项同时满五年加1分(单亲家庭加0.5分)。

  3、小升初加分符合“3个6”条件的非深户籍小学毕业生,即具有深圳市小学6年的学籍、父母持有满6年的具有使用功能居住证和缴纳满6年的社保(养老+医疗)的非深户籍小学毕业生,申请初一学位加1分。

  南山区

  

  增加了“户籍加分”和“社保时长加分”

  1月19日,南山区教育局第一次征求意见发出后,共收集到关于积分算法调整的反馈意见182条,并于2月10日第二次发布《南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布学校积分入学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内容,拟调整2020年积分入学办法。

  目前正公开征求意见中,变动最大的要数计生加分了,和其他区一样,只留下独生子女这一个加分情况。(学位申请人为独生子女加1分)

  从积分的调整来看,变化最大的就是加分项,增加了“户籍加分”和“社保时长加分”,只要是深户,无论是学区内、南山区、还是南山区外都可以加分;可见优势偏向于深圳户籍。

  1.学位申请人属于其所申请学校学区内户籍人口或南山区内非学区户籍人口,截至2020年4月30日,学区内户籍时长每满1年加1.5分,最高加分不超过7.5分;

  学位申请人学区内户籍时长不满1年(户口迁入日期为2019年5月1日之后)不加分。

  2.学位申请人为南山区以外深圳市其他区户籍人口,截至2020年4月30日,深圳市户籍时长每满一年加1分,最高加分不超过5分;

  学位申请人深圳市户籍不满1年(户口迁入日期为2019年5月1日之后)不加分。

  另外就是大家关心的是小产权房等无产权证明如何申请学位,从积分调整来看,蓝本在有效期的仍可用来申请学位,无蓝本的可用居住信息,但没有住房加分。

  宝安区

  

  独生子女加分拟从90分调整至2分

  日前,《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办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经论证修改后再度公示。独生子女加分拟由1分调整至2分,多子女就读同所学校加分取消。去年12月,宝安区教育局发布相关公告,拟对积分入学录取方式和积分方式进行修订,其中,"独生子女加分从90分调整至1分"引发广泛关注。在新修订稿中,宝安区教育局结合市民意见反馈,拟将独生子女加分由1分调整至2分,并取消两项加分项,同时对部分情况分值进行调整,以体现积分梯度。在此次公布的新修订稿中,对去年12月公布的部分积分计算方式和加分情况进行了重新修订。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独生子女加分由1分调整至2分;取消"非深户籍可以以父母户籍迁入深圳的时间计算积分"和"多子女就读同所学校情况加分"两项加分项;

  此外,"宝安户籍,学区自购商品房"、"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自购商品房"、"宝安户籍,无房租房"、"深圳其他区户籍,无房租房"、"非深户购房"、"宝安户籍,有房租房"等情况分别在原有基础分上另加5分。"深圳其他区户籍,有房租房"和"非深户租房"分值则保持不变,以体现宝安本区户籍与其他区户籍、非深户购房与非深户租房的积分梯度。福田区

  

  深户或非深户都可以按社保时间算加分

  2019年起,福田区积分政策有调整,新增加分项,深户或非深户都可以按社保时间算加分。2020年福田区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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