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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积分入户公示)
2017深圳积分入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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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引进人才申领人才租房补贴的温馨提示
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73号令),2015年1月1日后新引进人才可申请发放租房补贴,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新引进人才包括本市接收的应届毕业生、新调入的在职人才、新引进的留学归国人员。
二、新引进人才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向办理接收、调入或引进手续的市、区人力资源部门申请发放租房补贴:
(一)本科以上学历;
(二)具有本市户籍;
(三)本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
新调入的在职人才除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未满30周岁、硕士未满35周岁、博士未满40周岁。
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
新引进人才应当在引进审批文件签发之日起1年内提出租房补贴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二、新引进人才的租房补贴标准为:本科6000/人,硕士9000元/人;博士元/人。
三、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请经审核合格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发放50%。
首次补贴发放半年后,经审核申请人户籍仍在本市、未正在租住公租房且已累计缴纳3个月社会保险的,由人力资源部门发放剩余补贴,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不再发放剩余补贴。
租房补贴不得重复享受,且在领取租房补贴期间不得租住公租房。
租房补贴期间为人力资源部门首次发放租房补贴之日起1年内。
四、新引进人才申请租房补贴于2015年3月后开始正式受理,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向办理接收、调入或引进手续的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
详情和申报程序详见《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请业务指南》网址
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报系统网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业务受理部门: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租房补贴专窗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服务大厅19号窗口),咨询电话:。
填报业务前,请阅读如下信息:
1.关于帐户密码。
对您注册的帐户和密码,请注意字母大小写区分,并妥善保管。
如果单位管理员忘记帐户密码,可以通过系统提供的找回密码功能获取帐户密码。
如果单位经办人忘记帐户密码,可以通过单位管理员修改密码。
如果忘记个人注册的帐户密码,可以通过系统提供的找回密码功能获取帐户密码。
如果您手机号有变更,请及时在系统更新您帐户信息中的手机号。
2.关于个人社保。
如果系统提示个人社保不正常,请联系单位人事干部,核实单位当前是否为您正常缴纳社保,最近是否成功扣费。
如因离职等原因当前在深社会保险未正常缴纳,将无法在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测评及提交信息。
3.关于单位社保号。
如果单位有多个社保号,可在注册单位信息后,填写单位社保情况时增加本单位的其他社保号,否则系统无法识别在单位其他社保号缴纳社保的拟引进人员是否为本单位员工。
4.关于居住证。
如果系统提示居住证不正常,请登录“深圳市居住证综合信息网”,查询您的居住证当前是否为深圳居住证或者深圳临时居住证,并且当前已领证。
已终止功能的居住证和其他非有效状态的居住证,视为无居住证。
在在职人才引进申报业务中,对居住证天数,当前公安计算的是长期居住证的持证天数。
如果您以前办理的`是长期证,但是后来有工作变动、或者社保停交,那么长期居住证会变成临时证;临时证有效期为6个月,6个月后未到公安部门延期,临时证就会被变更为终止功能居住证。
临时证和终止功能期间,当前是不计算天数的。
对居住证有疑问,可咨询公安部门。
5.关于您的电脑及IE浏览器的兼容性问题。
人才引进系统支持IE6.0SP3以上版本的IE浏览器,如果您使用的是其他浏览器,可能会有兼容性问题。
如果您在使用人才引进系统过程中,网页异常,建议您更换配置更高的其他电脑尝试操作。
6.关于调干业务、毕业生业务及档案保管权。
单位必须申请了档案保管权或者签约政府认定的档案托管机构委托保管档案,才能看见调干和毕业生业务申报的菜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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