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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深圳积分入户新政策

栏目:积分入户 人气:0 时间:2023-06-30 来源:网络


2020深圳积分入户新政策

(2020深圳积分入户新政策)

  一、深圳积分落户申报时间

  2020年6月29日—2020年9月30日

  二、深圳积分落户申报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基本申请条件的人员,可向我市公安机关提出积分入户申请:

  (一)年龄男性在55周岁以下,女性在50周岁以下;

  (二)持有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三)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或在深圳市租赁住房)并依法按时参加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年限均已满5年;

  (四)未参加过禁止的组织及活动。

  三、深圳积分落户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可于2020年6月29日至9月30日期间登陆“深圳市公安局”网站,进入“个人业务”—“户籍迁入”栏目,选择“积分入户”进行网上申请,或者在微信上进行申请。申请人以本人真实身份信息注册申请账号并进行实名认证后(请根据系统提示,使用手机微信进行实名认证),按照系统提示的步骤和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后,完成申请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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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拉页面,点击最下方的“积分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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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点击“在线申请”,按照提示完成网上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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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条件审核及积分核算

  本年度积分入户网上申请将于2020年9月30日24时截止。受理机关自2019年10月1日起启动本年度审核工作,受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申请,计算各项指标积分分值及总分,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申请人可于2020年11月15日,凭本人注册账号登陆申请平台,在“我的申请”查询受理情况及积分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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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复核及公示

  1、2020年11月16日至11月30日为复核申请期。申请人对本人单项积分分值存在异议的,可于复核申请期内进入申请平台“我的申请”查看复核申请途径及方式。

  2、2020年12月1日至12月7日为复核审核期,相关部门将对复核申请进行审核。审核结束后,申请人可在申请平台“我的申请”查询复核结果,复核后形成的积分分值为最终结果。

  3、受理机关将于2019年12月7日通过“深圳市公安局”网站统一公示排名前名的入围申请人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公安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

  (四)公布正式入户人员名单

  公示结束后,受理机关将通过申请平台“我的申请”公布正式入户人员名单。进入正式入户人员名单的申请人,应按照积分入户具体办理要求和流程(详情将在“我的申请”发布),前往公安机关核验相关材料,办理入户手续。

  四、温馨提示

  1、申请人自成功提交积分入户申请后,在年度申请截止之日(2020年9月30日)前,均可登陆申请平台更改申请信息或撤销申请。申请撤销后,可再次提交申请。2020年9月30日后,不能更改申请信息或撤销申请。

  2、深圳市户政:

133-7767-2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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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咨询热线:133-7767-2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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