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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上海落户资讯 人气:0 时间:2023-02-17 来源:网络
(杭州落户政策2022最新版)
去年杭州取消了大专落户的政策,代表了杭州落户政策的又一次收紧,的难度越来越大,如何迅速的在杭州落户呢?
整理了杭州落户政策2022最新版,今天就来简单聊一聊吧~
一、人才引进
大专落户的取消,人才引进的要求也变成了要拥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在杭州有工作单位并在缴纳社保了。
二、职称落户
就是说在杭州有工作单位在缴纳社保,并持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这一类人就可以用职称来落户。
三、技能落户
就是持有高级工技能证书的,且在杭州有工作单位在缴纳社保并有自己的房子,可以申请技能落户。
四、购房落户
在2008年10月14日至2016年9月28日之间购买(含网签)杭州区域房屋的业主,也可以通过这种方法来申请落户。
五、投靠落户
所谓投靠落户指的是配偶、子女或父母在杭州有房且有户口,则可以通过投靠的方法来落户。
六、高层次人才落户
这类落户方式对申请人的要求比较高,通过A/B/C/D/E类人才认证后可以直接。
七、积分落户
不符合前六种落户方式的朋友,就可以考虑使用积分落户的方法来。
以上就是关于这七类落户方式的简介,具体条件以及所需材料在下方:
落户流程
一
人才引进
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
落户条件:
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在毕业当年12月31日前在杭州市区落实就业单位(单位签劳动合同,缴纳杭州当地社保)。
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社保清单(社保缴纳单位须与合同签订单位一致);
4.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
5.落户地证明:
①落户人才中心的,由人才中心出具;
②落户单位集体户的,单位出具同意落户证明及集体户口簿;
③落户亲友家的,提供产权人身份证、房产证、户口簿、户主同意落户证明;
④落户本人市内合法稳定住所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6.落户在本人市内合法稳定住所以外场所还需提供无房证明;
7.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往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
落户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在杭州落实工作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在杭州落实工作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学历(55周岁以下,不含55周岁),可享受直接落户政策。
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迁移人员的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落户地证明:
①落户人才中心的,由人才中心出具;
②落户单位集体户的,单位出具同意落户证明及集体户口簿;
③落户亲友家的,提供产权人身份证、房产证、户口簿、户主同意落户证明;
④落户本人市内合法稳定住所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博士无需提供);
5.落户在本人市内合法稳定住所以外场所还需提供无房证明;
6.社保清单(不含补缴;博士无需提供);
7.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落户
落户条件:
1.留学回国人员(指赴国外攻读学历学位,或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做访问学者或博士后研究,但未在国(境)外入籍、定居的人员)原籍为中国,回国后在杭工作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可申请办理落户;
2.学士4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5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55周岁以下。
所需材料:
1.国(境)外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迁移人员的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落户地证明:
①落户人才中心的,由人才中心出具;
②落户单位集体户的,单位出具同意落户证明及集体户口簿;
③落户亲友家的,提供产权人身份证、房产证、户口簿、户主同意落户证明;
④落户本人市内合法稳定住所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博士学历无需提供);
6.落户在本人市内合法稳定住所以外场所还需提供无房证明;
7.社保清单(不含补缴;博士学历无需提供);
8.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非全日制硕士落户
落户条件:
1.录取时间为:2017年以后;
2.毕业学校类型为:普通高校;
3.年龄要求: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
4.须持有毕业证及学位证。
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迁移人员的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落户地证明:
①落户人才中心的,由人才中心出具;
②落户单位集体户的,单位出具同意落户证明及集体户口簿;
③落户亲友家的,提供产权人身份证、房产证、户口簿、户主同意落户证明;
④落户本人市内合法稳定住所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4.落户在本人市内合法稳定住所以外场所还需提供无房证明;
5.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
职称落户
落户条件:
1、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年龄要求:中级45周岁以下,副高50周岁以下,正高职称55周岁以下;
3、达到评审方要求:高级职称必须由省人事厅颁发,中级职称由市地人事局或省级部委办公厅颁发;
4、已在杭州落实工作单位;
5、在杭居住一年及以上并连续缴纳1年以上的社保(不含补缴)。
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迁移人员的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社保清单(不含补缴;一年及以上;副高及以上职称一个月社保已缴即可);
6.落户地证明:
①落户人才中心的,由人才中心出具;
②落户单位集体户的,单位出具同意落户证明及集体户口簿;
③落户亲友家的,提供产权人身份证、房产证、户口簿、户主同意落户证明;
④落户本人合法稳定住所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7.落户在本人合法稳定住所以外场所还需提供无房证明;
8.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
技能落户
落户条件:
1.具有技师(二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人员(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
2.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人员(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
3.上述两类人员需在杭州市区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且由该单位缴纳社保满3年,目前仍在杭正常工作;
4.持有在杭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
5.在杭州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
所需材料:
1.本省、市职业技能鉴定部门核发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与单位签订的连续3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迁移人员的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市内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有租赁证和单位大产权证的单位自管房、房管部门的直管公房、公租房);
5.随迁配偶(需满足婚迁条件)、未成年子女的,提供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6.社保清单(个人版以及历年版)
7.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
购房落户
落户条件:
1.购房时间:
①杭州经济开发区(下沙)、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钱江新城的购房入户办理以2006年3月20日起购房为准;
②江干、西湖、上城、下城、拱墅的购房入户办理以2008年10月14日起购房为准;
③萧山、余杭区办理以2015年1月1日购房为准;
2.购房金额:
①在上城区、钱江新城区域内购买单套住房总价达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②经济开发区(下沙)购房单套总价60万元以上(含60万元);
③江干、西湖、滨江、下城、拱墅购房单套总价80万元以上(含80万元);
④萧山、余杭购房单套建筑面积80平方以上。
3.一次性付清购房款或还清剩余贷款。
注:
2016年9月28日之后购买的房产不享受购房落户政策。
所需材料:
1.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迁移人员的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房产证、契证、土地使用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房产证);
4.购房发票及合同;
5.无传染病体检报告;
6.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五
投靠落户
夫妻投靠落户
落户条件:
1.夫妻结婚满2年及以上;
2.被投靠方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
3.投靠方需持有在杭申领的《浙江省居住证》。
所需材料: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迁移人员的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被投靠方在杭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被投靠方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
6.浙江省居住证;
7.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父母投靠子女落户
落户条件:
1.年龄要求: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
2.被投靠方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
3.投靠方需持有在杭申领的《浙江省居住证》;
4.外地身边无子女,子女全部或多数在杭州市区。
注: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投靠在杭子女,不受“身边无子女”及《浙江省居住证》的条件限制,可自愿选择投靠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处的子女。
所需材料:
1.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迁移人员的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被投靠方在杭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产权人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
6.浙江省居住证;
7.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六
高层次人才落户
落户条件:
高层次人才可不受年龄和工作地点限制,与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并不受住所条件,居住年限,结婚年限,年龄等条件限制。
所需材料:
1.人才认定证书;
2.迁移人员的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落户地证明:
①落户人才中心的,由人才中心出具;
②落户单位集体户的,单位出具同意落户证明及集体户口簿;
③落户亲友家的,提供产权人身份证、房产证、户口簿、户主同意落户证明;
④落户本人市内合法稳定住所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4.落户在本人市内合法稳定住所以外场所还需提供无房证明;
5.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七
积分落户
落户条件:
1.持有在杭申领的《浙江省居住证》;
2.年满18周岁;
3.积分分数达100分及以上;
4.无严重刑事犯罪或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所需材料:
1.浙江省居住证;
2.迁移人员的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落户地证明:
①落户人才中心的,由人才中心出具;
②落户单位集体户的,单位出具同意落户证明及集体户口簿;
③落户亲友家的,提供产权人身份证、房产证、户口簿、户主同意落户证明;
④落户本人市内合法稳定住所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4.落户在本人市内合法稳定住所以外场所还需提供无房证明;
5.毕业证书;
6.奖项、证书、志愿者、献血以及捐款等证明;
7.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积分落户不同于之前的六大类落户方式,需要先申请积分,核定分数后再申请积分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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