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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居转户落户 人气:0 时间:2023-01-21 来源:网络
(最详细上海居住证积分申请全流程!)
先办理《上海市居住证》,再模拟打分,再申请积分
请先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在上海住满6个月的住所证明、劳动(聘用)合同6个月以上有效期、在上海连续缴满6个月的社保证明这5项申请材料到居住地街镇、社区事务中心办理居住证。
办证时间大约为1个月,领取《上海市居住证》后登录“21世纪人才网”点网上办事,然后选择《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进行模拟打分。
积分分值对照表,你有多少分?
模拟打分达到120分的,向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申请,由单位为你注册,然后打印积分申请表。
二
用人单位注册登记
1.积分网址:
21世纪人才网:出现如下页面后,在“网上办事”栏中点击“《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
2.单位注册:
如单位首次办理,则必须先在网上注册。在下图中按“注册”后,根据提示的要求输入单位相关信息。特别是营业执照上有的项目,必须全部如实填写。
3.审核开通:
单位网上注册完成后将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复印件或者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IC卡,加上单位介绍信、人事专员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交单位注册地人才中心服务窗口审核开通。
以后如有单位信息变更,则上述材料(原件、复印件)必须全部带上到人才中心审核,通过了方可继续操作。
4.单位登录:
单位注册审核完成后,在以下页面选择“单位”,输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及密码,选择“登录”就可以为员工新办、续办积分或者修改相关信息。
注意事项
1、单位为申请人网上审核提交信息后,必须根据网上提示的日期过几个工作日到人才中心受理点递交材料。否则,无法受理。因为相关社保等数据要通过人工导入21世纪人才网,这需要时间。
2、居住证在社区签注后,不能马上进行积分申请,一定要等到社区将相关数据导入21世纪人才网后才可以操作,这需要几天时间。另外,积分的有效期与居住证有效期是同步的。
3、对于原来通过组织机构代码已经注册审核通过的单位,如换成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其在21世纪人才网上居住证积分系统的“单位代码”还是原来的组织机构代码。而且以后如申请“居转户”、人才引进等单位注册时,其“单位代码”还是原来的组织机构代码。
三
居住证积分申请流程
1.新办:
单位为持证人第一次申请积分时,在登录系统后,点击“申请居住证积分”
除单位人事可为居住证积分申请人输入个人信息外,积分申请人也可凭身份证号码及单位人事为其设定的密码,以个人的名义登录系统输入个人信息。个人信息填写完整后,按“提交”。
单位人事进入系统为申请人审核,审核通过后按“提交申请”,再打印《〈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然后个人签字、单位盖章,最后由单位人事连同其他相关材料(材料清单请见下文)递交到单位注册地的区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
如材料齐全,受理点将受理相关材料,并出具收件凭证。
市里审核通过后一般会短信告知申请人就近到区县人才中心窗口打印积分通知书。
2.档案学历审核
在办理居住证积分申请时,人才中心窗口受理点将根据政策要求调阅申请人的人事档案,以及将学历学位证书等送市中心进行学历背景调查。只有档案经过核实并材料补齐后,加上学历学位背景调查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正式受理和审批程序。
提醒单位人事在来人才中心窗口受理点提交申请材料时,必须了解清楚申请人的人事档案存放在什么地方。一般要求存放在户籍所在地的区县人才中心或区县职介所。需要说明的是,原来是人才类居住证的如当时没有调档的,如现在要增加同住子女的,则需要调档。
在学历方面,对于是“专升本”的,则要提供专科、本科的学历原件和复印件。
另外,调阅的人事档案今后将免费存放在人才中心,学历学位证书原件需要在打印积分通知书时由单位人事或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原受理点领取。
3.续办积分
申请人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系统,修改相关信息后,按“提交”。其他同上。
从2017年1月22日开始,居住证积分续办实现了网上直接审核签注制度,所以绝大部分续办者不再需要单位人事向窗口提交书面材料。
网审通过后,同样会短信通知申请人到人才中心打印积分通知书。
四
积分申请的个人书面材料
1、单位介绍信、报送人身份证
2、《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3、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4、劳动(聘用)合同
5、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6、上家单位离职证明/退工单/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7、调档案通知单(2016年3月开始部分区办理积分不再开具《调档函》,改为《档案核实情况表》和《外调函》)
积分对应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需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证书。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学历、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毕业证书申请积分的,需提供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等学籍材料,或其他可以证明其教育经历的相关材料。国(境)外学历学位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的聘书;
(1)用人单位所聘岗位与所学专业、工种需相符;
(2)需要注册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需注册并在有效注册期内;
(3)在外省市工作期间获得的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证书,通过本市复评或验证的,视同在本市获得;
(4)通过考试取得的职称或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应提供《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通过评审取得的职称,应有评审表(无需提供,但档案中应有相关材料);
3、最近6个月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4、配偶为本市户籍的,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配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5、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积分所需材料:
(1)持证人在本市投资企业的验资报告;
(2)工商档案机读材料;
(3)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的纳税明细;
(4)用人单位出具的最近连续3年聘用本市户籍人员名单(须连续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6、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获得的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及以上政府表彰奖励证书(持证人申请表彰奖励的,由表彰奖励主办单位向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可获得)。
7、创业人才积分所需材料
(1)企业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合同和备案证明;
(2)企业验资报告;
(3)企业工商档案机读材料。
8、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所需材料
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备案证明。
同住配偶和子女享受积分待遇所需材料
1、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2、配偶有效身份证件;
3、配偶和子女户籍证明(家庭户口可提供户口簿,需提供具有详细地址页的首页及本人信息页;集体户口提供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提供具有详细户籍地址的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4、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5、满16周岁及以上且在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的同住子女,还需提供就读证明和学籍证明。
五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的通知书
初次办理居住证积分,所有程序走完在2个月左右,续办在1个月左右。网上审核通过后,可凭身份证在人才中心机器上打印《积分的通知书》。
积分申请审批通过后,将通过手机短信的形式直接通知申请人到人才中心打印《积分通知书》(其手机号以《积分申请表》上留的申请人的手机为准)。单位可以通过上网登录了解积分申请进度和结果。
根据短信通知,可以由单位人事、个人或者个人委托他人凭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居住证原件到全市有居住证积分自助打印机的受理点打印《积分通知书》。
但如果是首次办理,其学历学位等相关原件还是要到原受理点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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