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户资讯网入户一对一咨询服务
栏目:积分落户 人气:0 时间:2022-12-16 来源:网络
(如何自我诊断,是否符合上海居转户?)
上海居转户的要求:
1、持有上海居住证累计满7年;
2、缴纳上海城镇社会保险累计满7年;
3、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
4、在上海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5、无违反国家政策、无不良记录;
以职称申请上海居转户对社保要求:
持证者最低需缴纳1倍及1.3倍以上社保基数,最后申请时社保基数应达到1.5倍及以上,同时需匹配个税。
落户测评工具:
2022年上海落户政策-积分模拟打分计算器-上海落户测评中心
中级职称对积分、落户的社保基数,要求有所不同,但对申请者的要求一致:
1、申请者所考取的中级职称必须登记在上海可积分/落户上海职称与技能等级目录中;
2、职称和技能等级需在上海获得,如是外地获得,需通过上海的复评;
3、对应的工作岗位需要与考取的职称相匹配;
如果社保和居住证都满七年啦,在没有职称的情况下,是需要最后三年连续缴纳社保,基数达到社会平均工资的两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不受年限限制或缩短年限要求):
1、在上海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在上海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可不受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
2、在上海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
3、科创人才
(1)创业人才
①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须经上海市创业投资行业协会备案,下同)首轮创业投资额200万元及以上或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500万元及以上(须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1年)的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创业人才,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的,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5年。
②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首轮创业投资额500万元及以上或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须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1年)的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创业人才,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的,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3年。
(2)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
①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1年,最近3年累计实现1000万元及以上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不少于3家且不是关联企业,技术合同履行率达到70%及以上)的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5年。
②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1年,最近3年累计实现2000万元及以上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不少于3家且不是关联企业,技术合同履行率达到70%及以上)的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3年。
(3)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
本市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伙人或连续2年担任副总裁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最近3年内累计24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合理对应的,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2年。
(4)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
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合理对应的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5年。
注意:
1)如果涉及漏税,最后你也把税给补,那只能算你尽了应尽的义务,不算累计时间内。
2)7年(84个月)是指居住证、社保、个税,这三者要齐步走,数据匹配,信息同步,时间一致,而且再加上在你申报后等公示的这接近1年时间内也要保持一致。所以这三者理论上至少要保持8年(96个月)的一致。
2、在落户上海时,对个税的审核还是很严格的。可能会拉取到你近10年的个税缴纳情况,而这里比较容易出现零税问题。
总结一下,想要快速整顿自己的上海居转户条件,需要如下几个材料,税单职称,社保年限、居住证年限、工作履历中包括工作时间、工作公司以及社保缴纳的基数。
上海积分落户_留学生落户上海条件_人才引进_入户落户政策-
扫描上面二维码,微信咨询
落户咨询热线:13671738356
公司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777号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经本站整理和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和学习之目的,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